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9月份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漳州市环保局9月份共接到160件投诉举报,其中不受理10件,可受理150件,办理中59件,办结共158件(其中办结上个月投诉件67件)。详细情况如下:
接投诉后,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先后对金峰工业区内靠近林语堂的海莱照明、漳州奥瑞金等公司进行检查,均未发现有违规排放污水的现象。下一步,芗城环保局将加大对周边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企业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接投诉后,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因找不到该木炭生产点,投诉人又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只得请该村网格员前往排查。该村村长回复已找到烧木炭的村民并要求其停产。芗城环保将做好后续跟踪。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反馈。
经查,该厂主要从事塑料破碎、清洗。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石亭镇分管领导要求当地村长到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加工厂生产线进行查封,责令停产。已反馈至投诉人
经查,大盛工贸有限公司前期因废气设施老旧废气处理效果不佳,被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投诉人投诉时该企业的设施尚未解封仍在停产中,没有排放废水废气。今后,芗城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因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反馈。
经查,科华技术有限公司有办理环保手续,该厂产生废气主要为电路板芯片焊接废气,焊接废气通过空气净化活性碳吸附装置排放。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废气处理排放口检查时,未闻见明显气味。据该厂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工厂夜间九点后不生产,厂区彻夜亮灯只是为便于安全巡查。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附近企业进行排查,找出确切污染源,依法处理。已反馈至投诉人
因投诉人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也没有写明投诉地点,也未留下联系方式,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无法对这诉件进行处理。
接投诉后,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在现场未闻到化学味道,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未接电话。下一步,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确切的污染源,将依法处理。 因投诉人未接电话,故无法反馈。
经查,太平洋制罐新的废气处理设备基本安装到位,并经检测单位检测达标。废气处理设施全天正常运转,不存在白天不臭晚上臭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要做好废气设施管理,保持正常运行。同时,芗城环保局将加强太平洋制罐公司周边小企业的检查力度,查找污染源。已反馈至投诉人。
经查,该厂实为铭晗果蔬专业合作社,该厂于2017年5月开厂,属村委扶贫项目。主要从事竹笋清洗蒸煮后销售,有一台一吨的锅炉。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其补办环保手续。已反馈至投诉人。
经查,该起投诉为三湘江内河建设问题,投诉者所提建议为住建局管辖范围,芗城环保局没有该方面职能权限。 因投诉人未留联系电话,未能向投诉人反馈。
接投诉后,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环城路进行巡查,未能发现明确的污染源,下一步,执法人员将配合日常巡查,对北环城路两边涉嫌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严查,一经发现依法进行处理。 已反馈至投诉人
接投诉后,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实为漳州市展绿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竹清洗、加工,无环保手续。芗城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生产。 已反馈至投诉人
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2017年9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总排口采集水样1瓶,经检测该公司污水总排口未超标(监测报告东环测水(2017)91号)。今后,常山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2017年8月24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COD在线mg/L。检查情况已反馈投诉人。今后,常山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经查,异味问题系由于经济开发区管网破裂,开发区正在抢修施工所致。已反馈至投诉人。
东山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污染问题。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擅自变更农业耕地用途的事项,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议其向东山县国土局反映,
经查,华信食品有限公司在位于公司大门口右侧设有一个收集池,专门用于收集停放于公司场地内装载原料鱼的车辆滴漏液及场地冲洗废水和食堂污水,收集池中设有一个应急口。正常气象情况下,收集池的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水全部经提升泵提升至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双东污水处理厂。在雨天,场地内的雨水全部汇入收集池,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不受雨水冲击,该公司打开应急口,将雨水通过管道流入疏港公路雨水管道,最终流入下湖村村前排洪沟,我局要求该公司封堵收集池应急口,做好雨污分流。目前,华信公司正在准备对收集池应急口进行封堵,确保雨水不流入下湖村排洪沟。
经查,菲林音乐吧从事饮品、小吃服务,提供驻场歌手演唱、音乐播放等娱乐活动,配套有防震垫、吸音材料等噪声防治措施。9月14日夜间,执法人员同监测人员对该音乐吧的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排放。为避免娱乐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执法人员要求其夜间12点后,控制音量,给周边住户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经查,曾顺钦豆腐作坊未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使用豆腐磨浆机进行豆腐生产加工,噪声超标排放。东山环保局依法对该豆腐作坊使用的1台豆浆磨浆机、1台炉灶实施就地查封。曾顺钦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进行豆腐生产作业,东山环保局于2017年7月4日将此情况向东山县铜陵镇派出所报案。曾顺钦拒不改正,东山环保局准备在调查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对曾顺钦豆腐作坊使用的产污设施实施扣押。县长批示铜陵镇人民政府、顶街社区帮助曾顺钦另择地作业。上述处理情况已告知投诉人。
经查,王伯瑜经营的东山县嘉庆建材厂从事水泥管、石砖加工及销售,未配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工过程产生噪声扰民。东山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现该厂正在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积极整改中。上述处理情况已反馈投诉人。
华安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川宝水泥制砖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已租给花卉蔬菜基质肥料加工厂,花卉蔬菜基质肥料加工厂主要用笋壳作为原料进行加工破碎、发酵处理研发成基质肥料。该厂无办理相关任何环保手续,华安环保局已对其依法进行查封处理。
华安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晚上9点对该厂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锯化车间、烘干车间、压刨车间、指接车间正在生产,喷漆车间、涂装车间无生产,未发现有刺鼻废气产生,该厂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双面刨、四面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吸尘器由管道统一收集运送至吸尘房后与锯化工序产生粉尘由集气罩统一经布袋除尘处理;机砂工序设有独立的封闭空间,机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下一步,华安环保局将继续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严厉查处。
华安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无发现黑烟排放。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华安环保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经沙建镇政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牛蛙场确实存在养牛蛙现象。针对此问题沙建镇政府已对该牛蛙养殖户下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目前,该牛蛙养殖场已拆除完毕。
2017年9月12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院子内有部分成品与半成品堆放。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加工厂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17年9月20日复查时,该加工厂土灶已拆除,木材已清空。 今后,龙海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确保群众的正常生活环境不受影响,让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龙海市三惠食品有限公司、龙海市求好食品有限公司、漳州福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内能闻到食品炒制的气味。龙海市三惠食品有限公司已将锅炉改为燃天然气。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存栏量约7000头。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建有一套异味发酵床用于处理养殖废水。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措施进一步减轻恶臭避免扰民。
由于信访人未留下投诉对象的具体地址、从事行业等,仅靠标有村名的定位图片,执法人员无法找到投诉对象;执法人员联系该村网格员方秀丽,其表示查无陈文江此人;且信访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无法联系信访人作进一步调查。
九湖镇工业区规划不合理,将会严重干扰村民生活,排放的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5]108号)及《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漳州高新区生态环境监管的报告》(漳高管[2017]18号)的规定,漳州高新区管委会直接负责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两个直管园的规划实施、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事务。经查,该工业区位于漳州高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故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该信访事项中提到的“工业区规划不合理,将会严重干扰村民生活,排放的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平衡。”的问题应由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处理。建议投诉者向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反映。
经核查,该区域的污水管网已并入城市污水厂处理,该水产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占道经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引导信访人向市容管理部门投诉反映以寻求问题的有效解决。
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噪声为车间通风管道因共振产生,现已整改完毕;另该公司的锅炉燃料已由原来的生物质改为天然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噪声、废气污染及废水外排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信访人反馈处理情况,信访人表示满意。下一步,龙海环保局将继续加强该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扰污,将依法严厉查处。
2017年8月23日晚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有一台搅拌车在装料,喷洒降尘设施正常喷水雾。在厂界外围搅拌楼装料的噪声较小,现场主要噪声来源系搅拌车辆出入的噪声及旁边208省道和高速公路的交通噪声,受噪声影响比较明显的为该公司大门对面的两幢民宅。据调查,这两幢民宅为后期未按规划自行靠近建设,属于先企后宅现象。8月31日夜间龙海环保局再次复查时,该企业已停产。下阶段,龙海环保局将根据该公司的生产情况对粉尘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如有超标排放现象,将依法予以查处。
2017年8月26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锅炉及喷漆房停用,并将停产至9月份。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生产时要加强管理,保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7年9月15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九湖镇政府环保员到投诉人所反映的地点附近进行排查,未发现其反映的宣德管业及废塑料加工场,因信访人提供的地址不详,且未提供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了解情况。
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原料泥炭藓、椰粉、菇渣露天堆放,部分包装袋已经破裂,菇渣堆放场地地板未硬化、未设置围堰,菇渣渗滤液呈淡褐色,该渗滤液可渗透到地下,部分渗滤液流入雨水沟,排入九湖镇美山村河道。龙海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下达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龙环责改字【2017】1031号),责令其立即对露天堆场进行改正,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该公司于8月29日向龙海环保局书面报告整改方案);并于2017年8月30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2017-089)。
龙海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驻点检查,驻点期间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大部分时间为白烟,偶有微黑,但持续时间较短,与背景天色较为接近。执法人员责令其加强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业主表示将对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原有麻石水膜除尘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布袋除尘设施,以期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7年8月26日,该厂向龙海环保局报备停产检修。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预计将停产至9月中旬。
8月25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75蒸吨锅炉正在拆机检修。后续,龙海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如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
2017年9月8日,执法人员到榜山镇文苑村现场检查。该场主要从事家具喷漆,生产工艺流程:板凳白胚—喷漆。检查时,该场没有生产,经了解已停产一段时间。 由于榜山镇家具行业数量较多,且多为家庭作坊,为解决其环境问题,2017年6月25日,榜山镇政府印发了《榜山镇家具制造行业环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家具行业的专项整治。下一步,龙海环保局将配合榜山镇对家具行业进行分类整治。
2017年9月4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现场未发现生产青豆。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恢复生产后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今后,龙海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2017年8月31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场场内没有工人,无生产迹象。后续,龙海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场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查处。
2017年9月7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榜山镇翠林村现场检查,由于信访人未提供详细地址及具体投诉对象,执法人员无法找到被投诉对象。现场致电信访人,该手机处于停机状态,无法向信访反馈查处情况。
2017年8月19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到龙海市东照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季节性停产检修多日,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8月25日再次复查时该厂仍没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没有进水,锅炉未见使用。今后,龙海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投诉件所指海蛎加工厂实为村民自发形成的集中手工撬海蛎的场所,位于该村村口简易搭盖的铁皮房内,类似于菜市场中的简单摆摊,无进行海蛎深加工。龙海环保局已按《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与《龙海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将情况通报港尾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和村委督促该村将撬后的牡蛎壳搬到卓岐村规划的牡蛎壳堆放场,防止臭味扰民。
2017年8月11日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喷砂仓库及喷砂罐均为铁矿砂。船坞内停泊有待修的船舶,坞内明显可见被喷砂后的黑色铁矿砂覆盖。据此,该公司不存在喷河砂的情况。
龙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27日对漳州瑞旭纸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有生产,4吨锅炉有运行,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锅炉有冒黑烟行为,该公司康总经理现场陪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公司负责人及锅炉工提出要求,加强对锅炉运行管理,确保烟气达标排放;2017年9月2日龙文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漳州瑞旭纸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机检修状态,锅炉未运行,该公司正对锅炉除尘水沉淀池进行维护。今后,龙文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漳州瑞旭纸品有限公司锅炉运行情况的督查,确保锅炉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
经查,情况属实。龙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维修场立即停止汽车烤漆作业,并于2017年10月12日前拆除汽车维修设备。
根据诉求件反映的情况,龙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阳光美地小区及周边采取拉网式地排查,时间安排在夜间九点钟以后,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5日,每晚派出至少2名执法人员进行排查,根据投诉人要求,我们连续3个晚上检查了漳州市凯龙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夜间只纸箱车有生产,彩印车间未生产,未发现有焚烧橡胶的现象;2017年9月5日,执法人员对蓝山丽景小区附近检查时,发现在小区菜市靠近凯龙公司有一堆焚烧的痕迹,可判断是打扫菜市场卫生时,将部分垃圾点燃焚烧,焚烧物中有塑料制品,易产生刺激性的气味。因焚烧垃圾的人员无法确认,执法人员将联系方式留给了靠近菜市场一侧的居民及保安人员,一旦发现再有人焚烧垃圾及时打电话到龙文区环保局反应,龙文环保局将立即派出人员现场处理。
根据龙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监测人员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该公司锅炉烟气超标排放,根据以上监测结果,龙文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锅炉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进行整改。 下阶段,龙文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加强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接到投诉后,因吴章南养猪场养殖规模未能达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南靖环保局现已发函到龙山镇人民政府,由龙山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已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2017年7月25日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金山镇政府干部对该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提出以下整改内容:严格控制营业时间,禁止午夜间扰民;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定期对场地和车辆进行清洗。2017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场地进行清洗,防止扬尘飞散;该公司用于承接场地清洗废水的沉淀池已建成。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拍照取证记录。已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南靖县环保局之前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期检查中漳州市环保局会同南靖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一同对该公司进行再次检查,检查后由漳州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再次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排污。
2017年9月11日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石材厂进行检查。经查,投诉人举报的石材厂有两家:南靖县金盛石材店和南靖县枝军石板材零售店。现场检查时,两家石材店正在进行石板材切割,切割时产生噪声,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部分生产废水未收集处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下阶段南靖环保局将继续跟踪两家石材店的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两次拨打投诉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故无法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8日到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车间及周边环境检查未闻到明显异常气味,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采样进行检测。2017年9月15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监测结果达标排放。南靖环保局仍继续对该公司保持关注。若发现企业违法,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无联系方式反馈办理情况。
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31日到万利(中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持有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窑炉处于停运状态,因停产砖窑、机台处于停运状态,没有生产废气及噪声产生,生产工艺无臭气产生源,现场无臭气产生。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2日夜间到南靖县高新区进行巡查,万利(中国)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窑炉处于停运状态,因停产砖窑、机台处于停运状态,没有生产废气及噪声产生,生产工艺无臭气产生源,现场无臭气产生。
2017年8月22日,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南靖县欣达纸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锅炉正常使用,未发现锅炉有冒黑烟现场;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排污口正在排水。执法人员在该公司采取水样。2017年9月1日,南靖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污口水样化学需氧量为25mg/L,氨氮为0.608mg/L,属达标排放。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南靖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开展夜间执法。经查,该塑料厂工商注册名称为南靖县港口塑料回收店,已办理营业执照,主要进行生活性废塑料收购,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加工废塑料的设备,也无生产加工迹象,无废水外排现象。执法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平和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建筑方同意合理安排时间,承诺避免在午间及夜间施工,并对前次造成的噪声已向周边居民道歉。2017年9月29日10点执法人员答复投诉人,投诉人反映情况已经改善,对平和环保局处理情况表示感谢和满意。
2017年5月18日平和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属实,该搅拌站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建筑企业资质,无规划审批和用地许可,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6月6日平和环保局根据检查情况函告平和县建设局,请建设局予以查处。2017年8月份投诉人再次投诉,经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属实,该业主自行拆除两个水泥罐,但新建设一个小型水泥罐,2017年9月8日再次函告县建设局,请建设局进一步查处。
福建省东鲁畜牧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9月8日通过平和县环保局审批,主要从事饲料加工、肉牛养殖等,生产规模为年存栏肉牛1000头,现存栏950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后,用于周边牧场灌溉,建有1个75m的化尸池。2017年7月25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主要建有6幢牛舍、1幢塑料加工车间,1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化肥制作,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今后,平和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一经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严厉查处。
2017年8月16日平和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破碎厂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叶腊石破碎点处于停产状态,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平和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查封。
2017年6月8月,平和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大门右上方约50米处的蜜柚园内确实存在一条排水管道,因该条排水管铺设在水泥路下面,执法人员撬开马路面的雨水检查井盖进行检查,仍尚无法确定水来源。执法人员到中宝(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检查,撬开污水检查井盖,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撬开雨水检查井盖并做试验,发现厂区内的雨水走向最终汇流到该公司大门口的一个检查井,再排往外环境。但未确定该公司污水排入外环境的情况。下一阶段,平和环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举报存在的排水管进行进一步详细排查。
台商投资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未发现有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到圣地亚哥居委会与投诉者了解相关情况,据投诉者反应,刺激性气味比较杂,大概分为两类,一类类似煤气味道;一类类似烧焦味,有异味的时间为早上6点-11点,下午15点-17点,夜间23点-凌晨,持续的时间不一定有时候很短,有时候很长。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于10时50分左右有闻到东南侧吹过来的类似煤气的刺激性气味。 因为圣地亚哥住宅区区位比较特殊方圆5公里范围内有多家涉及产生废气的相关企业,东侧为祥鹭化工,西侧为灿坤工业园,北侧为垃圾焚烧站,南侧为龙池工业开发区,执法人员判定异味来源为东侧的详鹭化工及南侧的龙池工业开发区的可能性比较大。 依据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处理情况如下: 1、已联系相关的煤气供应站及安燃天燃气公司对该地区的管道进行排查是否存在泄露的情况; 2、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辖区内龙池工业园相关的产废气企业进行执法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执法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反馈并说明检查情况,投诉人表示无异议。
2017年9月16日下午,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对阿斯福特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及周边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的生产废气收集后经管道排往屋顶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喷淋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的染料搅拌采用密闭式,染料传输采用管道密封式传输方式不存在有滴漏现象,生产废气排放现象;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往污水站进行处理,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锅炉采用煤炭为燃料、治理工艺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及喷淋脱硫,处理达标后经5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到有刺激性气味和恶臭气味。今后台投区环安局将加强对阿斯福特纺织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已对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未发现异常,现场未闻到油漆刺鼻味或塑料烧焦味,今后,执法人员将继续对白礁工业园附近企业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粉尘采用水雾除尘系统进行喷淋除尘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检查时未发现难闻的异味。 针对该问题,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现场责该公司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到协鑫冷冻厂对面的一家名为“龙海市毅成塑胶颜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办理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有配备相关环保治理设施,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执法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反馈并说明检查情况。
经核实,群众所述“课堂村陈志容”从事蘑菇种植,农业生产废水流入干渠中。所述部分属实。台投区环安局已将具体情况函告角美镇人民政府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环保设备设施已投建完毕,现场未发现偷排行为,该公司使用的是煤气燃料,未发现使用生物颗粒,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酸洗车间过道防渗涂料部分已脱落,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对该区域的防渗措施进一步加强。该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整改完毕。
2017年8月15日下午16时50分,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角美镇锦宅村福建省鑫海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时确实存在有粉尘扬尘现象及微淡的沥青气味;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对粉尘及沥青烟气收集不完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粉尘及沥青烟气收集设施;该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向环安局提交了停产整改整修报告。 针对该问题,台投区环安局将继续跟踪,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台投区环安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对第五医院对面的艾尼沐浴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并未发现有何异味。执法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反馈并说明检查情况,投诉人对我局的处理意见表示无异议。今后,台投区环安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及环保网格化监管的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云霄环保局将相关投诉移交给东厦镇人民政府。9月26日,东厦镇人民政府组织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执法人员、塘美村和荷西村两委一同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土坑后再用于自家果园灌溉。东厦镇政府当场要求方建贤、周龙喜两个养殖户将牛蛙、生猪进行清运,并停止养殖。9月29日,云霄环保局向投诉者反馈处理情况,投诉人拒接电线
9月18月,经云霄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酒吧经营时对周边环境确实存在一定影响。云霄县环保局已要求酒吧管理者在经营时加强管理,做好消声、隔音等。同时,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函(云环函[2017]34号)给云霄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要求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
云霄环保局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云霄县网格化环保监管的相关规定,已发函(云环函【2017】33号)抄告下河乡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要求做好农村环境治理。
投诉人举报的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机砖生产,项目环评经云霄县环保局批准,已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2017年8月12日,云霄环保局委托有资质公司(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采样监测,经检测该公司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四项指标均符合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漳浦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该加工厂并无人员在场,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员致电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举报人表示近期并未再有臭味产生。今后,漳浦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查处。
漳浦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机砖制造项目于2000年10月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至今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漳浦环保局向漳浦县前亭镇杨美机砖厂下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已向举报人说明处理情况。
漳浦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空心砖制造项目于2008年2月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至今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漳浦环保局向康美建材厂下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已向举报人说明处理情况。
漳浦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与金士顿小区物业进行协调,并要求小区物业要合理布局烟囱排放口,以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投诉后漳浦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沿河道排查,排查发现漳浦宏盛石业有限公司大切沉淀池进水口堵塞,部分回流水溢流到围墙外雨水沟进入外环境。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疏通大切沉淀池进水管道,并清理进水口堵塞淤泥,确保大切机锯片和磨光机磨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回用,实现零排放。环境监测人员于雨水沟外排口处采集水样进行监测,检测报告书显示,悬浮物浓度:924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SS:70mg/L)。漳浦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举报件中所反映的机砖厂系郑保林所有,位于漳浦县深土镇塘边村。其实心砖项目于2012年10月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至今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文件,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漳浦环保局向郑保林下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停止生产。
漳浦县环保局将该举报事项转由深土镇人民政府办理。根据镇政府调查,举报人所举报情况属实,该牛蛙养殖户系许海周,深土镇执法人员已向该对象户开具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该牛蛙养殖户同意立即整改,建设沉淀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漳浦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漳浦县绥安镇喜洁餐具消毒中心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库,定期随同生活垃圾一起转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已致电举报人说明处理情况。
经漳浦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晾晒场产生恶臭原因系晾晒螃蟹壳产生的气味,并无生产迹象。漳浦环保局已将该情况转告赤土乡政府,要求属地加强管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漳浦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及锅炉房均未发现有生产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废气产生。经询问公司法人陈顺太, 2017年因本地花生质量差及市场价格原因并未生产。
漳浦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漳州市阳光皮革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开发区黄仓工业园,从事生产牛蓝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污泥和皮屑暂存于危废仓库中。执法人员现场核对了污泥和皮屑的管理台账,该公司2017年以来并未转移污泥,2017年6月依法申请转移了25吨皮屑至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10〕1号)及《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生猪养殖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浦政办〔2017〕37号),各乡镇(场)为养猪场整治责任主体。漳浦环保局将该举报事项转由旧镇镇人民政府办理。
2017年8月16日,漳浦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投诉对象林五八等人的牡蛎加工厂距离投诉人林两成的海枣树种植地约500米,牡蛎加工厂设有专用的PVC管道,将清洗废水引至霞美溪后排放,霞美溪距离林两成海枣树种植地较远,同时,现场也未发现清洗废水流入海枣树种植地的情况。通过查勘海枣树现场死亡情况,并询问其他海枣树种植户,林两成种植的海枣树存在病菌致死的可能。海枣树死亡原因未经农业等部门进行权威鉴定,其死亡是否受林五八等人的加工场废水污染所致,尚待查证。当事人林两成当场表示不提出调解并拒绝提供相关的调解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漳浦环保局对该污染纠纷将不启动调解程序。 漳浦环保局将继续加强牡蛎加工行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有序达标排放。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26日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粉尘处理设施处于运行中,现场并无投诉人所称大量粉尘产生。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加强废弃净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今后,长泰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经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查处。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到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煤渣堆场、煤灰装卸采取密闭方式防止扬尘产生,现场未见投诉人所称的“大量粉尘”现象。经调阅在线日以来的数据显示锅炉废气SO2浓度在29.598mg/m3-58.539mg/m3之间,基本稳定在43.145mg/m3水平,NOx在113.334-134.067mg/m3之间,基本稳定在125.112mg/m3水平,烟尘在3.942-9.587mg/m3之间,基本稳定在5.81mg/m3水平,均未出现超标排放。今后,长泰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查处。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3日到和茂华府施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据施工地负责人介绍,由于正在地下室建设,靠近盛泰轩楼盘存在塌方的危险,近两天正在赶工期。执法人员已责令负责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午、夜间休息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长泰环保局已于7月18日对该厂的3台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于2017年8月17日对该厂的3台生产设备解除查封,目前该厂已拆除所解封的3台生产设备,并准备出售该设备,不存在投诉人所称的“死灰复燃”的情况。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时与投诉者取得联系,投诉人反映塑料米厂是位于龙海市港尾镇。执法人员告知投诉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对此信访件不予受理,同时建议投诉者向龙海市环保局反映。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4日到投诉人所提供的地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加工厂全称为福建丰源有限公司,厂区门口处可看见露天喷漆留下的痕迹,企业负责人表示痕迹是因为9月3日对产品进行临时喷漆作业留下的,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禁止再次进行露天喷漆作业,否则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告知该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将生产时间段控制在8:00-12:00及14:30-20:00之间,避免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长泰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3日再次到漳州和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黑车间”实际上属于破碎-熔融-造粒废边角料回收车间。该车间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塑料熔融后经过一水槽进行冷却,该水槽的水与公司冷却系统相通,检查公司冷却系统未发现废水外排。该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经长泰县环保局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今后,长泰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查处。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8#泊位正在从事焦炭卸船作业。经核实,该公司从2017年8月21日开始从事焦炭作业。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从事与“煤炭”相关作业,未发现存在堆存煤炭行为。2017年8月25日检查时,该公司已完成焦炭卸船作业。上述检查期间,该公司对焦炭堆料采用蓬布覆盖、晒水车及水幕帘喷淋等措施降尘。2017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位于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厂界的PM实时监测设备显示:PM2.5浓度为15.9μg/ml,PM10浓度为35.2μg/ml。此外,我局对该公司2017年8月1日以来PM监测数据进行了调阅并持续跟踪至2017年9月2日:PM2.5浓度最高为66.4μg/ml,最低为5.7μg/ml;PM10浓度最高为79.6μg/ml,最低为12.2μg/ml;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堆放点位于村子南面,是上寨村唯一一个垃圾堆放点。长期以来,村民的各种垃圾杂物都运往该处堆放,村保洁员不定期进行焚烧处理,由于垃圾量大,焚烧时间长,影响到周边个别群众的居住环境。 针对此问题,深桥镇已责令村采取措施作出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垃圾日清日销,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即时销毁。 二、制定垃圾收集转运办法,将该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清运出村,避免产生其他问题。 三、溪南垃圾转运站即将建成投入使用,今后溪南基点片区村垃圾焚烧处理现象将逐步消除。 四、要求村干部对周边受影响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2017年9月26日,诏安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到陈忍强经营的红木加工点进行检查,生产工艺为:楼梯扶手加工,检查时陈忍强经营的红木加工点没有生产,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针对该加工点存在的问题,诏安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
2017年9月11日,诏安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查:该加工点共有3台机床,并没有生产,但地板、邻居墙上有部分粉尘,确实对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9月11日诏安环保局会同西潭镇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同意该加工点搬到原被镇政府强拆的地方,重新搭建使用。今后,诏安环保局将会同西潭镇督促其搬迁,加强监管。
经查,该海蛎加工厂地点位于梅岭镇田厝村和下傅村交界处,但加工厂离该村民居住的地点较远,且加工厂每次海蛎加工完后场地都有进行打扫、清洗并将海蛎壳运到村外销毁,对投诉人的日常生活基本上没有影响,只有在运输过程中偶尔有个别海蛎壳掉在路上。举报的起因是前段时间田先生的儿子感冒发烧,怀疑是加工海蛎产生的气味造成的,缺乏事实依据。诏安环保局同镇村工作人员针对实情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并协调解决完毕,同时要求该加工厂平时要及时清理掉在路上的海蛎壳,避免环境污染。
2017年9月8日,诏安县人民政府已对该厂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措施,确保停业整顿执行到位,以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利益。
2017年5月17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机砖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现场核实废气情况,据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出据的情况说明,该厂于2017年4月10停产,该厂建设废气除尘脱琉装置,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审批表、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阅该公司相关废气《检测报告》,检验测试单位为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未发现废气排放超标项目。现场查看,该砖厂采用无顶窑工艺进行生产,该工艺已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为淘汰项目,县政府已于2017年5月4日印发《关于对全县范围内建筑小石灰(砖瓦)土窑进行淘汰取缔的通知》(诏政综[2017]49号)。2017年5月13日已对该砖厂采取断电和拆除设备措施,现场拆除了变压器和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2017年9月11日,诏安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厂复查,并未发现有再次生产的情况。
诏安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12日会同建设乡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建设乡建设农场S309省道边, 存在一户养猪散养户,系建设农场侨属,并当场责令其在一周内关闭。2017年8月20日,执法人员会同建设乡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已关闭,无生猪养殖。
龙海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紫泥镇溪州村146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地点为一家木质楼梯加工点。检查时,该点没有生产,但地面有木质原材料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木屑。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点业主做好车间的密闭措施,防止木屑粉尘扰民。 执法人员致电信访人反馈处理情况,信访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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