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正))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晰城市管理责任有关事项的告诉》(长政办函﹝2014﹞69号);
收费规范 依据永政办函2016【107】号各类广告由市城投集团、市经投集团一致运营
收费依据 依据永政办函2016【107】号各类广告由市城投集团、市经投集团一致运营
受理条件 1、请求户外广告的业主具有相对应广告载体的使用权; 2、广告发布地址、方式契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3、获得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检查定见。 4、请求人应当照实向城管部分提交相关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请求资料的真实性担任,并且在请求表等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法令和法规规则的其他要求
处理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9号市城管局窗口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批阅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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