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批阅局、市商场监督处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标准轿车修理职业钣金喷漆项目处理的布告。
为进一步标准辛集市轿车修理职业钣金喷漆项目处理,削减钣金喷漆项目形成的各类环境污染,实在保证要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令和法规,依照省立项批阅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讨,决议对辛集市汽修职业钣金喷漆项目进行标准化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制止在建成区内(辛集市建成区规模东至工业路、西至安新线、北至世纪大街、南至衡井线)新建钣金喷漆项目。建成区内原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予以保存。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一概关停撤销。
二、新建轿车修理钣金喷漆项目,不归于工业类,归于社会服务类项意图,无需立项批阅,但有必要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生态环境部分批阅的钣金喷漆项目一概制止经营。
四、新建的轿车修理钣金喷漆项目应加装分表计电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部分联网并装置VOCs报警装置。
五、各轿车修理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布告规则,任何人均有权告发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的钣金喷漆项目。告发热线”。
六、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辛集市原有相关文件及布告与本布告不一致的,以本布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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